执行案例

了解执行司法实践,精准实施执行方案

位置:首页>执行案例

婆婆独吞百万赔偿款规避执行被判拒不执行判决罪

点击复制标题网址

——温馨提示——

已复制到剪贴板,可粘贴到下一处。


时间:2021-08-16   访问量:1015

编者按:婆婆独吞百万赔偿款规避执行被判拒不执行判决罪  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让年轻的黄某失去了生命,家中留下60余岁的母亲霍某、4岁的女儿和同在车祸中受重伤的妻子李某。丧子的霍某和丧夫的李某本应相互扶持,共渡难关,却因赔偿款引发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后婆婆还拿着本属于儿媳和孙女的赔偿款躲藏起来,拒不执行法院判

婆婆独吞百万赔偿款规避执行被判拒不执行判决罪

  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让年轻的黄某失去了生命,家中留下60余岁的母亲霍某、4岁的女儿和同在车祸中受重伤的妻子李某。丧子的霍某和丧夫的李某本应相互扶持,共渡难关,却因赔偿款引发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后婆婆还拿着本属于儿媳和孙女的赔偿款躲藏起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最终婆婆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判刑一年三个月。

  一起婆媳间的民事纠纷是如何演变成刑事犯罪的?

  案情回顾

  李某与黄某结婚后,与婆婆霍某居住在一起,不久夫妻二人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莹莹,一家人相处和睦、其乐融融。可是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夺去了丈夫黄某的生命,李某也在事故中严重受伤。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与女儿莹莹、婆婆霍某三人共应获得交通事故赔偿款120万余元。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到位的赔偿款58万余元全数由婆婆霍某收取,而李某与女儿莹莹没有实际收取任何赔偿款。此外,黄某生前购买了人寿保险,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款60万元也全数由婆婆霍某收取。于是,李某与女儿莹莹诉至法院,请求婆婆霍某返还二人应获得的赔偿款。法院经审理判决霍某返还李某与莹莹赔偿款共计60万元。

  案件诉讼期间,霍某从银行提取了85万元,判决生效后,霍某竟然携带剩余款项离开住处,隐匿身份躲藏起来,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李某因交通事故导致一级伤残,女儿莹莹年幼,二人生活十分困难,于是李某向法院反映情况,要求追究霍某刑事责任。法院认为霍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情节严重,决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在中山一玩具厂附近将霍某抓获。斗门检察院以霍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向斗门法院提起公诉。

  斗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霍某对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鉴于被告人霍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院判决霍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判决后霍某服判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被告人说

  过去我和儿媳的关系还挺好的,儿子出事以后,我也一心想用这些赔偿款把重伤的儿媳照顾好,给孙女供书教学,可是后来她们把我告上法庭,我的心就慌了。我是一个农村妇女,不懂法律,就想着拿着钱躲起来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别人也找不到我。直到现在要被判刑,我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犯了法。在这段躲藏的日子里,我内心也一直处于愧疚之中,我知道自己的行为对于儿媳和孙女来说,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刑期满后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弥补。

  执行员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要自觉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如果有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就属于法律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情形。

  本案中,霍某在民事判决生效时有能力执行却携款潜逃,分文未支付给儿媳和外孙女,属于隐藏、转移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的情形,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裁判者说

  老年丧子、中年丧夫、少年丧父是人生的三大不幸之事,而这三个不幸,让这一家三代人同时遭受,令人痛心。更令人惋惜的是,黄某用生命“换”来的赔偿金却使得母亲与妻女之间的亲情被摧毁,本是一家人,最终对簿公堂,母亲更是身陷囹圄。对于黄某来说,一定不希望看到这样的结局。近年来,父母、兄弟、姐妹争夺赔偿金的案例不在少数,曾经的脉脉亲情在一次次争吵和对簿公堂的家庭大战中越走越远。为了金钱,撕裂亲情,何尝不是人生的另一件憾事。希望家人之间能够相互理解,相互扶持,多一份关心,少一份计较,莫因金钱之争伤了亲情。家,无论贫穷还是富贵,一家人只要在一起,就是幸福。(来源于斗门法院)

本文标签: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法律咨询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珠海专业强制执行律师
邓杰律师

专业

专注执业领域事务

尽责

全力办理委托事项

务实

扎实维护合法权益

邓杰,专业执行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1810022100),拥有十分丰富的复合从业经历,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某区城建部门政府公职律师、政府工程定标专家,深圳市政府法律类采购评审专家,网络技术工程师等,目前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执业证号:24403200511032007)。邓杰律师在民事强制执行领域专注于深耕厚植精研,多年来大量的身体力行办案实践和案例研究沉淀下了丰富的执行回款经验,不仅淬炼了独到的财产调查技巧,还集聚了强大的团队协作资源。邓杰律师擅长巧用强制执行程序规则措施,定制多措并举的执行解决方案,凝聚合力推动执行案件早日实现回款目标。邓杰律师奉行的执业信条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成人之美”,自始至终以最大限度、最大可能维护委托人的胜诉权益为价值追求。如您有胜诉判决得不到有效执行,可以委托专业强制执行律师代办。

扫一扫,存名片

珠海专业强制执行律师名片

律师名片

QQ扫一扫

珠海专业强制执行律师qq

QQ咨询

电话咨询

邓杰律师电话:13715198118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电话咨询

微信扫一扫

珠海专业强制执行律师微信

微信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