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害关系人从相对人处善意取得该财产时无返还义务,应由相对人承担赔偿责任
编者按:
债务人无偿赠与房产导致债权无法实现,债权人可起诉撤销赠与行为。若受赠人已将房产转让给善意第三人且交易合法,该第三人无需返还房屋,此时应由受赠人向债务人承担赔偿责任,以弥补债权人因债务人财产减损遭受的损失。利害关系人从相对人处善意取得该财产时无返还义务,应由相对人承担赔偿责任
——张某与王某、赵某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19年,生效判决确认张某对王某享有100万元债权及利息(债权债务自2018年4月成立)。张某申请强制执行,因未发现王某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王某与赵某系夫妻,案涉房屋为婚姻期间取得,登记在赵某名下。2019年6月,赵某与女儿王某某签订《赠与协议》,将房屋无偿赠与王某某并过户。同年7月,王某某与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市场价1335万元成交,高某已支付全部款项并办理了过户登记。2021年2月,张某起诉要求撤销房屋赠与行为及王某某与高某的转让行为。王某、赵某、王某某主张,房屋系赵某的父母出资购买后赠与王某某,并非夫妻共同财产,且王某某已代王某偿还债务,赠与行为未侵害债权。
【生效裁判】
法院认为,案涉房屋为王某与赵某夫妻共同财产,赵某无偿赠与王某某的行为导致王某财产份额减少,侵害张某的债权,且赠与发生在债权成立后,张某行使撤销权未超过除斥期间,考虑到本案的当事人之间的亲属关系,故撤销《赠与协议》。关于王某某与高某的转让行为是否应予以撤销,因无证据证明转让价格不合理,亦无证据证明高某存在损害债权主观的恶意,高某已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故不应撤销该转让行为。因王某某取得的房屋无法返还给赵某,在张某坚持撤销转让房屋行为的情况下,对于赠与撤销后王某某应向王某承担的赔偿责任问题,张某可另行主张,本案无权处理。
【典型意义】
本案重点明确债权人撤销权成立后的双重法律效果:一是对赠与行为的撤销效力,即债务人与受赠人之间的无偿赠与行为自始无效,受赠人作为相对人因赠与取得的房屋需返还债务人,但因房屋已被其他利害关系人善意取得,无法实际返还;二是赔偿责任的归属,善意取得人基于合法交易无需承担返还义务,此时受赠人因赠与行为被撤销,需向债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弥补债权人因债务人财产减损导致的损失。本案裁判既实现了债的保全功能,又通过区分善意利害关系第三人与受赠人的责任边界,平衡了债权保护与交易安全,明确了债权人撤销权成立后,相对人若客观上无法直接返还受让财产,则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于2026年7月21日发布的北京三中院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典型案例)
专家评析
————知法善用、保护权益————
(以下评析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这个案例的关键在于债权人撤销权和善意取得制度之间的平衡。债务人无偿赠与房产损害债权,债权人有权撤销赠与。但如果受赠人已经把房子卖给了善意第三人,法律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不会要求善意第三人返还房屋。这种情况下,债权人的损失由受赠人承担赔偿责任。对债权人来说,发现债务人转移财产要尽快行动,撤销权只有一年行使期限。起诉时要全面调查财产流转情况,把债务人和受赠人列为共同被告。如果房子已被转卖,要把买房人列为第三人以便查明是否构成善意取得。法律同时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和善意第三人的交易安全,维权时需要找准责任主体、用对诉讼策略。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收集关键证据
第一时间整理你的债权凭证,比如借条、合同、判决书等能证明你和债务人有合法债务的材料。同时把债务人无偿转让房产的线索记录下来,包括房屋地址、受赠人姓名、赠与时间等,这些信息越详细越好。
查询财产线索
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的权属变更记录,确认赠与发生的时间、受赠人是谁、是否已经再次转让。如果房子已经被转卖,还要查一下买房人的交易价格和过户时间,这些是判断是否构成善意取得的关键依据。
核实债务履行情况
到法院执行局查询债务人的执行情况,获取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书,证明债务人名下确实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这份材料能有力地说明赠与行为已经实际损害了你的债权实现。
及时提起诉讼
在知道赠与事实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起诉时将债务人和受赠人列为共同被告。如果房屋已经被转卖,把买房人也列为第三人,方便法院查明事实。
应对善意取得情形
如果法院认定买房人构成善意取得,房屋无法追回,不要灰心,可以向法院主张受赠人因赠与被撤销而应对债务人承担赔偿责任。这笔赔偿最终可以用来清偿你的债务。
申请强制执行
拿到撤销赠与的生效判决后,如果受赠人不主动返还房屋或支付赔偿款,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确认的赔偿数额可以执行受赠人的其他财产。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发现债务人把房子无偿送人了,我还能不能起诉撤销这个赠与?
答:可以起诉。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只要你的债权在赠与行为发生前就已成立,且赠与确实导致债务人无力偿还你的债务,就可以提起撤销权之诉。
问题2:受赠人已经把房子卖给了别人,我还能不能把房子追回来?
答:要看买房的人是不是善意取得。如果买房人支付了合理对价、办理了过户且不知道房子存在纠纷,就构成善意取得。这种情况下法律优先保护交易安全,你无法要求买房人返还房屋,只能向受赠人主张赔偿。
问题3:起诉撤销赠与有没有时间限制,过了期限还能不能告?
答: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法律规定你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五年的,撤销权消灭。这个期限不适用中止、中断,过期就丧失了起诉的权利。
问题4:债务人说房子是老婆娘家人买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我该怎么办?
答:法院会综合审查房屋来源、出资情况、登记时间等因素来认定财产性质。如果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且登记在配偶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人享有的份额可以被用来偿还债务。你需要尽量收集房屋购买、登记的相关线索提交法院。
问题5:打赢撤销权官司后,受赠人没钱赔我怎么办?
答:撤销权诉讼判决确认的是赠与行为无效、受赠人负有返还或赔偿义务。如果受赠人不主动履行赔偿,你可以凭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查封冻结受赠人名下的其他财产。如果受赠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你的债权清偿难度会增大,所以发现债务人转移财产要尽早行动。
问题6:起诉撤销赠与要准备哪些材料,自己不会打官司怎么办?
答:需要准备债权凭证、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证据、债务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证明等。这类诉讼涉及撤销权构成要件、除斥期间、善意取得认定等专业问题,证据要求和法律程序都比较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申请法律援助,不要贸然自行起诉。
